關於可心為什麼會答應霍明朗的復合請求,別說顧澈不能理解,就連時可心自己,也覺得荒誕,還在接受這個事實。
原本,她也只是答應霍明朗,會去他的餐廳彈琴。
其實連這個也是在衝動之下做出的決定。
一則不經意看到的關於他的緋聞,就令她滿腦子都是他他他。
她不願看自己陷在過去裡反復拉扯,索性逼自己往前走一步。
但她真沒想走這麼一大步......
時間回退到半小時之前。
當時顧澈還在酒吧裡買醉。
時可心同霍明朗一起見了幾個朋友之後,兩人暫時分開。
霍明朗留在宴會廳裡,時可心隨父親一起去送一位叔叔。
等時可心和她父親把人送到酒店外,回來的時候,經過大廳,正聽到有人在談論著她的事情。
那人臉色發紅,看起來是喝多了,且右臉頰上有明顯的瘀青,是被人打的。
他指著自己的臉說:我這傷,的確是時家二少爺打的,但他已經向我道歉了,因為我沒說錯啊,他姐姐就是高三那年跟人睡了嘛!他姐姐都親口承認了,警察叔叔有備案,這種話我不會亂說啊!
時可心已經認出來,此人正是前一晚被雲野打的那個小子,叫趙什麼的,和時可心是校友,也和多多是一個朋友圈裡的,雖然算不上是什麼朋友。
他家有點背景,但比不上時家。
此人前一晚被多多打了一頓,看來根本沒有長記性,又開始一喝多就吹牛逞能,胡言亂語。
時可心站在原地,靜靜地聽著別人口中的自己。
憤怒嗎?
羞愧嗎?
難堪嗎?
都沒有。
在過去一千多個日子裡,她穿過時間的荒漠,早把自己那顆心給磨到沒有感覺了。當別人重提當年的事,也並沒有使她太難過。
至於別人的目光,她本來也不在意這些。
身體是她的,愛誰是她的自由。
但有人不容許她收到任何非議,雲野對她是如此,她的父親時沉淵更是如此。
時沉淵是知道當年那件事的,他一直認為可心是被人欺負了,希望她說出那人的名字,他會為她討個公道。
討不到公道,就用見不得光的方式,總要給她一個交代。
但她不肯說出對方的名字,時沉淵知道她是在保護那個人,或也是想快速將那件事翻篇,便尊重了她的決定,沒有再調查和深究,也支持了她此後做出的一切決定,包括出國留學。
如今她終於回國,卻又有人在公共場合非議她,時沉淵是不可能忍受的。
於是根本沒有任何緩衝,任何思考的時間,那小子的聲音仿佛還在空中沒有落下來,時沉淵已大步走過去。
在雲野打過的那個地方,時沉淵又重重給了那小子一拳頭。
並且時沉淵出手更快,下手更狠,那小子一下子被打倒在地上,半天發不出聲音。
當那小子站起來,借著酒勁兒,不怕死地說:“你越打我,就越說明你們在意這件事,你們越在意這件事,就越說明這是一件醜事!是你們時家的一塊不能見人的暗瘡!”
他們本不必在意這小子的話,或者再狠狠揍他兩拳然後離去。
但在場的已不止是這小子的朋友,剛好有一些賓客從宴會廳裡出來,有的是要走,有的是相送,有的是去另一小廳內聊各自的生意。
一些籌碼在增加,時沉淵繼續暴打這個小子,對可心名譽反而不利,好像他氣急敗壞似的。
可是不打他,時沉淵又氣不過,好像他認同了那小子的話,完全被那小子拿捏住了。
別人又該怎麼議論可心?
針對女孩子的黃謠,最後只會越傳越難聽,越不堪。
可心可以不在意別人的談論,但時沉淵一想到自己放在手心裡寶貝著長大的女兒,被他們那般談論,他就恨不得堵上每個人的嘴。
與此同時,他對當年欺負了可心的那個小子,也更加痛恨。
將可心置於這等境地,卻只會做縮頭烏龜!
就在這個時候,霍明朗站了出來,他來到時沉淵面前,低頭垂目說道:
“沉淵叔,對不起,當年我和可心都太年輕,一時衝動,卻無法給對方一個未來,那件事我在當時沒能給可心一個說法。如今我們都長大了,懇請您原諒我當時的行為,允許我和可心在一起。”